关于对《天津市防空警报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
防空警报设备设施是国防动员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战时防空袭、平时应急救灾信息发布的重要手段。《天津市防空防灾警报管理规定》有效期限届满,结合近年来国家、天津市出台的有关文件要求和形势任务需要,我办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市民和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。
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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